刘禹锡《秋词》鉴赏

发布时间: 2018-03-02 阅读人数: 276

刘禹锡(772—842),字梦得,河南洛阳人。他出身官僚地主家庭,唐德宗贞元九年(793)进士。后又中博学宏词科。做过监察御史,是王叔文政治革新集团的重要成员。王叔文革新集团,在藩镇、宦官等势力的反扑下失败以后,刘禹锡被贬为郎州(今湖南常德)司马。十年后被召回,因为玄都观的题诗触犯了执政者,再贬为连州(今广东连县)刺史。以后又先后改任夔州(今四川奉节县)、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直到五十六岁,才调回长安,任主客郎中等闲散职务。后来又任苏州、汝州、同州刺史,晚年为检校礼部尚书兼太子宾客。终年七十一岁。
  刘禹锡的诗歌雄浑爽朗,语言干净明快,节奏比较和谐响亮。尤以律诗和绝句见长。他的好友柳宗元、白居易对他的诗歌成就极为称赞,并常与之酬答和唱。著有《刘宾客集》。


秋 词

  刘禹锡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这首诗写于刘禹锡贬官朗州后,是一首描写秋天的诗。

  提起描写秋天的诗,大家会很自然地记起宋玉在《九辩》中写的“悲哉,秋之为气也”的这一悲秋名句。正是由于他这一悲秋名句,悲秋就成了后世文人作品中的传统题材。

  秋天是气候由热转寒、草木凋零的季节,古代文人感物兴怀,逢秋而悲寂寞,感叹身世,情于诗文,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诗人对秋天却另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感受。他这首诗不是悲秋,而是颂秋。

  诗一开始,就一反悲秋的传统观念,提出了诗人自己的独特看法:“秋日胜春朝”。他认为秋天要胜过明媚的春天。为了说明这个命题,他用鲜明、爽朗的色彩,描绘出了一幅壮丽、开阔的秋日图景: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这里诗人将天高气爽、白鹤凌云的景色与自己充满诗意的情怀熔铸在一起,表现出一种豪迈之情。

  这两句诗意境开阔,情调昂扬,表现了诗人的豪情壮志,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他在政治上遭受挫折之后,不但不悲观失望,相反,他仍然乐观向上,坚持理想,继续战斗。白鹤凌云这一形象,其实也就是他自身的写照。读这两句诗,可想象得到诗人的风姿。

  这是一首七绝小诗。七绝是最精粹的诗体之一,它需要用最简约的手法来表现最完整的意境或感情。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正是这样。秋色宜人,可以写的景物很多,诗人却只抓住白鹤凌云这一象征大好秋光的典型景物与自己诗情之旷远作为一实一虚的情景来描写,这样,无论是物是人,都没有半点悲秋气氛。

  这种写法,既是以偏概全,也是以少胜多,笔墨简炼,而艺术效果极佳。